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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第十届优秀教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鼓励广大教师在教材建设方面做出的努力和贡献,提高教师教材建设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材建设与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启动首都医科大学第十届优秀教材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

  凡我校教师担任主编或副主编(不接受参编教材),用于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成人学历教育的公开出版教材(含基本教材、配套教材及音像教材,专著和译著除外)和内部自编讲义,经过一轮以上教学使用,均可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1.出版时间:2014年2月—2016年1月底(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2.作者必须是本校教师,积极承担教学工作,教书育人,教学效果良好。

  3.申报教材必须署有“首都医科大学”字样。

  4.研究生、成人学历教育申报教材分别由研究生院、继教处提供教材使用相关证明。

  5.申报参评教材按下列条件择优评选: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无政治问题,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阐述本学科基本规律。

  (2)体现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的新要求,讲求教材的科学性、重要性、先进性、实用性、指导性,富有时代特色和我校特色。

  (3)内容符合该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不同层次教学的各自要求。取材合适,概念无明显错误,阐述符合学生认识规律、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重点、难点处理适当,便于学生学习,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教材层次分明,文字准确流畅;计量单位规范;公式正确,数据可靠;插图质量好、文字配合恰当。

三、评定原则

  1.本校教师担任主编的教育部规划教材、卫生计生委(或卫生部)规划教材、国家级与北京市级精品教材评为校级自然一等奖;本校教师担任副主编的教育部规划教材、卫生计生委(或卫生部)规划教材、国家级与北京市级精品教材评为校级自然二等奖(以上教材均须有统一认可的规划教材、精品教材标识)。

  2.本校教师担任主编或副主编的其他类别公开出版教材,经本校学生使用过一轮(含)以上,可参加校级公开一~三等奖的评选。

  3.同一门课程有多种版本的同一种教材,由学系(教研室)或作者确定推出最优版本参加评选。

  4.多人合作编写的教材,按一部教材评选。

四、评定等级、推荐程序与评审组织

  1.评定等级。学校优秀教材奖分为自然奖、公开奖和内部奖三个层次,自然奖设校级自然一等奖、二等奖;公开奖设校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内部出版教材只设一等奖和二等奖。

  2.工作程序。申报者填写“首都医科大学第十届优秀教材申报表”,经所在学系(或教研室)、学院初评通过,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评定,经公示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确定。

  3.评审组织。评审工作在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评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校将对获奖教材进行表彰、奖励。

五、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请各学院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优秀教材申报表(盖章签字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学院汇总表(盖章签字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参评样书1本送交教务处。

六、联系人及方式

  办公地点:行政楼1035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云,83911104,wuyun23@ccmu.edu.cn

                          杨甜,83911976,yangtian@ccmu.edu.cn

  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第十届优秀教材申报表

            2.首都医科大学第十届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

                                                             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

附:关于开展第十届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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