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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分站设站单位:

为加快培养医学高层次创新人才,吸引新近毕业的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支持其潜心开展高质量科学研究,学校设立首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首医卓博项目”)。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后项目实施办法》(首医大校字〔2024〕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首医卓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

(一)资助额度

学校资助入选者每年10万元,按月发放,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者的生活补助,不抵扣工资等待遇。

(二)资助人数

2024年学校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实际资助人数根据申报人员质量确定。

(三)资助期限

资助人选正式办理进站后(在站博士后自获批下月起)兑现相应待遇,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未满两年出站的博士后,资助至北京市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通过出站止。

二、申报条件

1.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以每个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 遵守科研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4. 已取得优秀科研学术成果,具有良好发展潜质;

5. 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6.拟进站或进站时间不超过半年的统招博士后(以每个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7. 进站后须全职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 每人限申请一次。

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者,经学院(临床医学院)推荐,可直接入选。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首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后项目申请书》(附件1)。

2.个人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3.学术及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提供申请书中填报的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原著性研究论文(不含综述和病例报告、信函等)、专著、专利或奖励等支撑材料,可以从上述类型材料中任选,合计不超过10项。其中研究论文提供全文(未发表的须提供论文接收证明),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

4.两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必含一封博士导师推荐信,并对申请人学术道德情况作出评价)(附件2)。推荐信由推荐人签字密封,由各单位负责博士后工作老师拆封核验;或者由推荐人直接将签字的推荐信发送至所在学院(医院)负责博士后老师的电子邮箱。

5.博士后合作导师确认信(附件3)。明确招收意见,并就申请人科研学术经历、科研成果、科研能力与自身所从事研究之间的关系、申请人综合素质、(拟)进站从事研究计划内容、可为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条件、每年额外配套的经费等方面做出说明,并签字。

6.各流动分站要求提交的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申请人:申请人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连同密封的推荐信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所在学院(医院)。电子版须将所有材料合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不含推荐信),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不完整的材料不予受理。

2.单位:各学院(医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和推荐信,原则需会议评审并择优推荐。在单位提交截止日之前将申请人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含推荐信)、《卓越博士后推荐排序汇总表》和《卓越博士后申请人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学校人事处。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申报

1.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4月28日;

2.各学院(医院)初评、公示、推荐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3.资助名单公示时间:2024年6月下旬。

(二)第二批申报

1.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9月1日至10月13日;

2.各学院(医院)初评、公示、推荐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

3.资助名单公示时间:2024年11月下旬。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次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4月28日

第二批次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3日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择优推荐人选,原则上校本部各学院每批次推荐人数不超过符合条件人数的20%,临床医学院每批次推荐人数不超过符合条件人数的5%。

2.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和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并入选首医卓博项目者,享受首医卓博项目累加支持。

3.申请人每批次只能通过一个学院(临床医学院)提交同一批次的卓越博士后申请材料,同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临床医学院)提交同一批次申请材料者,申请无效。

4.学校为入选者发放资助通知,入选者应按规定时间确认,并按程序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材料,北京市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后,学校发放博士后进站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进站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5.在站人员入选后自项目获批下月起兑现相应待遇,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期间出站的,资助至出站止(以北京市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通过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昕

联系电话:83911210

邮箱:rsccx@ccmu.edu.cn

 

附件材料:

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后项目申请书

附件2:博士导师及同行专家推荐信(模版)

附件3:博士后合作导师确认信(模版)

附件4:首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后项目推荐汇总表

 

首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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