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5】328 号)要求,现就我校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参评成果分党的创新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中学科学术类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党的创新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等12个领域。
二、参评成果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社科普及读物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教材及文学作品除外);未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调研报告,须有证明方可申报。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
三、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和推荐单位登录“北京社科”网(www.bjsk.org.cn),点击“业务系统”栏目中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 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规定。《申报指南》需由申报人先在“评奖系统”(https://award.bjsk.org.cn/)中注册后,登录系统查看。
四、请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照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提供《申报书》(Word版)、参评成果全文(PDF版)和证明材料(PDF版)的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提交《申报书》、承诺书(签字)、成果封面、版权页、合作者等成果重要信息页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请各学院对本院申报材料及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审查要点:(1)申报参评成果范围、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评奖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有无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报送时间:
本次申报我校为限额申报,学校共限额 3项。请各学院认真遴选、仔细审查后进行集中报送。学院报送限额为0-3项。
请于2025年7月2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承诺书、申报成果及全部附件证明材料、签字盖章扫描后的学院申报一览表)发送至学校科技处。请各学院严把意识形态关口,确保本学院申报成果符合评选条例及细则的有关要求。(已在5月28日——6月12日学校预申报期提交过申报材料的,本次无需再次报送)。
纸质版材料的报送要求和时间待通过市教委审查后另行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王晶,83911990,wangjing@ccmu.edu.cn
系统使用技术支持电话:15357966508
附件: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表(学院)
科技处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