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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6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请参见附件或关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 相关页面。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本次申报请以学院/医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格式请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中下载。https://218.241.235.188/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从前述链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均可进入,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访问前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注册个人用户账号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4.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5.学校报送时间及要求:

申报人请在417日之前上传申请书至教育部申报平台,各学院/医院请于417日前报送《申报一览表》(附件3,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学校将集中在418日至19日,根据各学院/医院报送的《一览表》名单逐一审核网上材料,申请人须关注系统中申请书状态,根据提示及时修改。

申报联系人: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学校科技处:王晶,83911990wangjing@ccmu.edu.cn
 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10-58805145;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3324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37.html)

附件2: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W020230323519297966972.pdf)

附件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附件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https://www.sinoss.net/c/2008-09-18/536159.shtml)

附件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https://www.sinoss.net/c/2018-03-06/536189.shtml)

附件6、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http://jkw.mof.gov.cn/zhengcefabu/202112/t20211224_3777929.htm)

附件7、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1.html)

附件8、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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