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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请各市属科研单位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公告》的具体要求。今年继续实行网络申报,请各市属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2.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推荐书目(附件3)。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3.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以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可以申请。


4.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各单位网络填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800-1636。


5.相关材料在完成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后由项目申请人扫描上传至系统,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6.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不受理个人和出版社单独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的受理申报时间截止为2023年1月11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申报附件需在此网址中下载)

http://www.nopss.gov.cn/n1/2022/1116/c431031-32567738.html


我校申报人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至学校科技处,审核合格后于2023年1月7日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1月9日提交学校科技处。联系人:王晶,83911990,wangjing@ccmu.edu.cn

科技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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