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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3-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第三批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教委《关于对2013-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第三批结题验收的通知》(京教函〔2018693号)精神,现开展2013-2015年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第三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2013-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目前未结题项目,本次验收结束后将不再对2013-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市级结题验收。

  二、项目结题方式及要求

  重点项目和联合项目由学校负责组织验收,市教委负责监督检查。面上项目由各学校自行组织验收。

  三、结题报告书填写说明

  “项目编号”填写批准立项文件中的编号,即“年度-项目顺序号”;“项目类型”填写重点、联合或面上;“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须与立项时保持一致,如发生变动,由学校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校章;“项目成果形式”填写论文、研究报告或课件等。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已经发表在合法的学术刊物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将报告附后,成果形式为课件的需附光盘或写明网址;“项目拨付经费”填写市教委实际拨付经费数,如自筹项目填写零;“专家组名单”应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为校外专家,专家组成员须在专家鉴定意见栏上亲笔签名。

  四、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重点项目和联合项目在举办结题验收会前一周将专家名单、日期及会议议程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学校会将结题验收会专家名单、日期及会议议程报市教委备案。

2.请于201914日(周五)前,将以下材料纸版一式2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zhumiao@ccmu.edu.cn

1)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

2)项目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

3)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决算表(非自筹项目填写,见附件2)。



教务处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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