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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06-10-08 16:37:58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总职责
  首都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学生的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派遣的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积极推行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拟定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规章制度、工作实施细则等,经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内部的工作协调、行政事务、内务管理、后勤保障和宣传、接待工作等。
  2、 负责文件的收发、管理和立卷以及安全保密工作。
  3、 负责计算机网络和各类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4、 完成中心的网页维护、简报编发等宣传工作。
  5、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会同教务处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编报招生来源计划。 制定招生录取章程。
  2、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编写、制作、发行招生宣传文字材料;组织好招生宣传咨询活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3、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4、负责建立并管理招生远程录取网站及信息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录取,执行、管理招生计划,完成录取任务,做好统计等项工作。
  5、负责保送生的考核工作、高职升本录取工作,同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共同完成港、澳、台联合招生及录取工作。
  6、参与新生入学报到,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对新体检复查及处理善后工作。
  7、完成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责
  1、据国家教育部、市教委、市人事局就业文件精神,起草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并负责具体实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校长办公会通过的就业工作意见与办法。
  2、统计当年毕业生资源情况,组织编写、发行毕业专业使用方向介绍,负责向社会发布毕业生信息。
  3、负责收集和发布需求信息;负责与用人单位联系,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就业信息网络;负责组织各种类型的招聘会。
  4、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性指导工作及就业全程指导咨询服务。
  5、负责毕业生签约、派遣、改派、转档工作;负责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
  6、负责组织召集就业工作联合办公会、拟定工作日程表、定期公布各专业就业率。
  7、追踪毕业生就业情况,为学校招生专业的设立、招生计划的增减提供反馈意见。
  8、负责有关就业文件的保管与存档工作。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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