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科研

关于开展2021年度首都医科大学科研课题年中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医院科研处(办):

 为了确保各级纵向科研按计划实施,强化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与服务,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开展2021年度在研科研课题年中进展情况检查和学术规范宣讲工作。

一、检查和宣讲的时间安排:

  1. 学校将在6月份邀请专家针对学术道德、科研实验记录规范进行2次讲座,各学院/医院通知并检查项目负责人参会情况。
  2. 各学院/医院即日起开始布置年中检查和院级学术规范宣讲工作,6月15日前将工作计划报校科技处,校科技处将进行抽查。
  3. 2021年9月6日前完成年中检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本次检查的范围:

  1. 在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2. 2019年和2020年开始执行的市教委科技计划和社科计划重点和一般课题;
  3. 其他在研课题:年中检查的范围由各学院/医院自定。

 

三、具体安排和要求:

  1. 各学院/医院确定检查的具体范围、检查形式及要求后发布年中检查通知。
  2. 请院领导或相关专家对学术道德、科研实验记录规范、研究成果标注、年中检查的要求等问题进行宣讲。要求所有承担院级以上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主要成员和研究生参加。宣讲可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开展,参会人员采用实名并开启视频模式。校本部较小的学院可联合开展。各学院/医院确定宣讲时间后请报校科技处备案。线下会议请保留会议签到表。
  3. 列入检查范围的在研课题负责人填写《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度科研课题年中进展自查简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医院科研处(办);报送简表的同时,需同时送检实验记录本。对部分课题负责人免检实验记录,免检实验记录的人员范围如下:
    1. 校本部各学院:具有正高职称的课题负责人;非正高职称的课题负责人,在2017-2019年度年中检查中,实验记录至少一次评为“优”的,可免检实验记录。
    2. 各附属医院:在2017-2019年度年中检查中,实验记录至少一次评为“优”的,可免检实验记录。
  4. 实验记录的检查及等级评定形式由各学院/医院自定。 评为“基本合格”的课题,追加检查其他来源课题的完成情况及实验记录情况,针对问题一并进行整改;实验记录检查评为“不合格”的课题报院领导班子,由院领导班子给出意见,不合格名单和医院/学院的处理意见同时报学校科技处备案。
  5. 学院/医院科研处(办)审核《自查简表》(附件1),查找出研究进展缓慢、进展有困难、经费使用情况缓慢和需要延期的课题,组织学院/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并给出意见和建议,报学校科技处备案。

 

四、报校科技处的材料和时间:

年中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医院科研处(办)对此次年中检查的具体范围、检查形式、课题总体执行情况、实验记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撰写《2021年度年中检查总结报告》。

2021年9月6日前将《2021年度年中检查总结报告》、《2021年度科研课题年中检查汇总表》(附件2)纸版(1份)和电子版报校科技处。如有需申请延期、撤项等课题,请在《汇总表》(附件2)中进行特殊标注,并在《年中检查总结报告》中做单独说明。

 

校科技处联系人:张茜

联系电话:83950618

Email:zhangq@ccmu.edu.cn

 

 

附件:

1.《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度科研课题年中进展自查简表》

2.《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度科研课题年中检查汇总表》

3.《市教委2019-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一览表》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1年5月27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