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修订)》(首医大校字〔2021〕18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0年度首都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一、提名要求
1、学校各学院及附属医院均可作为奖励的提名单位。
2、请报奖人认真阅读《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修订)》,按照奖励办法及申报工作通知如实填报。
3、申报自然科学奖的个人或组织,所提交的5篇以内原创性科研论文的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第一单位均署名为首都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发表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申报自然科学奖-青年奖项目代表性论文的通讯作者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申报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个人或组织,所提交的成果完成单位应为首都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成果推广应用起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国家法律法规有行政审批要求的,应在2019年1月1日前获得行政许可。
5、申报人文社会科学奖的成果,所附证明材料必须体现申报人及第一完成单位均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申报学科学术奖的成果出版/发表需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期间;申报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奖的成果使用/采纳时间需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期间。
6、已获得国家科技奖、省部级科技奖、省部级社科奖、各类社会力量奖及学校其他奖励的成果材料,不可作为本年度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提交。曾获学校往年科技奖励的论文,不可作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提交。
7、同一成果支撑材料不可同时用于申报多类奖励;同一人不可同时申报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人文社会科学奖。本年度未获奖成果材料再次申报同类奖励需间隔一年。
8、请提名单位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修订)》及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落实责任,认真审核材料,监督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提名材料报送
1、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材料报送:请各提名单位4月20日前将书面提名书及汇总表各一份交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925。电子版提名书及汇总表发送至jiaona@ccmu.edu.cn。电子版提名书文件名“成果名称+第一完成人”。
2、人文社会科学奖报送:请各提名单位4月20日前将书面提名书及汇总表各一份交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903。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至wangjing@ccmu.edu.cn。电子版申报书文件名“成果名称+第一完成人”。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联系人:矫娜 83911963
2、人文社会科学奖联系人:王晶 83911100
科技处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