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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340号)要求,现就我校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数量最高限额210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5项,一等奖原则上不超过40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学科学术类、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成果原则上分别占奖项数量的25%、60%、15%。

 二、参评成果范围:

    1. 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以下简称“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于 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均可参加评奖。

  2. 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能提供材料证明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和学术影响,且上届未申报的,也可以参加本届申报。

  3. 对于确有较高应用价值但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须经委托单位同意,并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方可申报参评。教材类成果原则上不参评。

  4. 个人同一专题系统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专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整体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

   三、评审规则:

  1. 评选组

  市评奖委员会将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成果设评选组,其中学科学术类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共12个学科评选小组。请申报人按以上评选组进行申报。

2. 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2)单位推荐;

  (3)教育系统网上申报材料审查;

  (4)教育系统评选组评审;

  (5)教育系统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及审查;

  (6)教育系统专项复核;

  (7)教育系统评奖委员会评审;

  (8)教育系统推荐上报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四、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需登陆“北京社科”网(www.bjsk.org.cn)业务系统栏目中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继续申报。本次申报我校为限额申报,学校共限额 2项。请各学院认真遴选、仔细审查后进行集中报送。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

1.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览表》、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如下:

申报人通过评奖系统(http://award.bjsk.org.cn/)提交《申报书》、参评成果全文(PDF版)和证明材料(PDF版)的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提交《申报书》声明页(签字)、成果封面、版权页、合作者等成果重要信息页电子版。因申报材料不合格影响评选的,申报人自行负责。

2. 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在9月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通过评奖系统提交至学校,请各学院于9月9日前将上述个人申报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及学院申报一览表(均为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提交至学校科技处。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组织校内遴选。请各学院严把意识形态关口,确保本学院申报成果符合评选条例及细则的有关要求。

 

 

科技处联系人:王晶,83911100,wangjing@ccmu.edu.cn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李弗然,13311182569

 

附件1、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附件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doc

附件3、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4、学院申报一览表

 

科技处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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