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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各学院和附属医院:
    2020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已开始申报,奖项类别包括医学科学技术奖、国际合作促进奖、医学科普奖和卫生管理奖。首都医科大学做为高等学校同时是华夏医学科技奖理事会理事单位,可以推荐所属单位及附属医院申报奖励。
    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实施两年以上,即2018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的验收;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出版专著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0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2019年参加评审未授奖的项目以及2019年放弃授奖的项目,不能申报2020年度奖励,再次申报推荐须间隔1年以上。申报推荐的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华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其他推荐奖励项目中使用。每个申报推荐项目的前3完成人在同年度申报推荐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项目只能报1项,论文、专著和专利等不可在同年度不同的申报推荐项目中交叉使用。
    2020年华夏医学科技奖继续实行完成单位申报、推荐单位汇总并推荐的申报方式。学校是推荐和汇总单位,学院、研究院所及附属医院是成果完成单位。两院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共同推荐1项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或国际合作促进奖候选人(候选组织)。各学院及附属医院请于4月15日前将报奖项目的书面材料(推荐书及附件)1式4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寄送学校科技处;申报医学科普项目须提交4套医学科普作品;申报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申报推荐书表格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装袋,复印推荐书封面贴于袋子表面;申报推荐医学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要求提供中文一式100份,英文一式2份;其他奖项只需提供中文一式20份,英文一式2份;摘要限1张纸不得装订,双面打印或复印,另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中英文摘要、完成单位公示情况)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科技处联系人邮箱。申报文件材料下载,详见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促进会网站(http://www.cpam.org.cn/client/news/618/news-detail.jhtml)。
    申报的成果须在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已处理完毕不存在异议的,方可申报;第一完成单位需在4月10日前完成项目公示(校本部教职工申报,第一完成人或完成人所在学院需在3月30日前将公示材料发科技处联系人邮箱),并将所有完成单位公示情况及异议处理再公示情况电子版发送到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邮箱。每一项成果需填写《成果奖申报承诺函》并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校本部申报成果盖所属单位公章)。公示情况及处理结果一式2份,《成果奖申报承诺函》1份随申报材料报学校科技处。
    学校推荐华夏奖不受名额限制,各单位可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申报成果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意义,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对推动学科发展和科技进步有积极作用。有条件的好的项目可考虑同学科跨单位联合申请,或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请,把报奖项目做大做强。
    科技处联系人:荷欢
    联系电话:83911068,13661388792
    电子邮箱:heh99@ccm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首都医科大学行政楼9层925房间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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