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首都医科大学对首都医科大学美发室经营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美发室经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美发室经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名称 |
服务期限 |
场地使用面积 |
场地租金 |
首都医科大学美发室经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
三年 |
约15平方米 |
人民币 6000.00元/年(不含水电费,水电费按实际产生量收取。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之外的供应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7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8月 5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 8:30-16: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学术交流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后不退。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19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
六、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学术交流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首都医科大学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