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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项目招标公告31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配电室增容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配电室增容项目

项目编号:2019-04-01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文华

项目联系电话:880824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柯老师 010-839113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文华010-88082477

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724340144@qq.com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90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模、简要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配电室增容项目

2.项目基本概况: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配电室临时供电、配电室安装、配电室土建改造以及10KV高压电缆敷设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8)供应商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记录其中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活动;

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80842.42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5日09:30 至 2019年11月11日16:30, 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9010室

磋商文件售价:50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18日13:00 至 2019年11月18日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90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8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9010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向磋商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响应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财库〔2017〕141号)。

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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