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科的科研水平,培育新型的护理学术人才,更好地为北京地区乃至国家卫生事业建设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由北京市教委和首都医科大学共同设立“首都护理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为“研究专项”)基金。该研究专项现已获批第三期滚动支持,建设周期为三年,每年计划投入80万元,经费从学校的“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经费”中列支。
现将2017年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2017年度“研究专项”课题拟立:
重点课题4-6项,每项5-6万元;
面上课题18-28项,每项2-3万元。
二、本“研究专项”支持校本部和各附属医院在护理学科及相关临床或基础学科范围内,联合申报的护理学相关课题。双方经过协商,确定主申报方(甲方)和合作方(乙方)。
三、申报人须按照《2017年度首都护理学研究专项申请指南》的方向来确定选题。
四、对申请人的要求:
1、甲方申请人必须是校本部和临床护理学院护理专业的一线在职人员;乙方申请人可以是校本部和临床护理学院护理专业的人员,也可以是本校其他专业的一线人员;
2、项目在研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甲乙方进行申请;
3、重点课题的甲方申请人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乙方申请人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面上课题的甲乙双方申请人均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甲方申请人申报或在研“首都中医药研究专项”、“首都护理学研究专项”、“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及基础临床科研合作课题限1项;乙方申请人申报或在研该专项课题限2项。
5、现主持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市教委科技发展与人文社科项目课题者原则上不能作为甲方申报,但可以作为乙方合作申报1项。
五、经费、研究周期和课题管理:
1、课题经费限于支付课题研究直接需要的开支。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实验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及低值易耗品等。
(2)数据采集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报销时,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事先有预算,有收款人的身份证号和签名,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及课题负责人签字。
(3)资料印刷费、图书购置(不得超过1000元)与论文版面费
(4)研究生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合计控制在总经费的20%以内)
2、研究周期为2年,起始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分2年拨款,每年年底(一般12月10日,以财务处通知为准)将当年结余经费收回。
3、在中/终期检查时,要求甲乙双方分别递交总结报告,因此要求乙方在申报书中有明确、具体的研究内容和成果形式。请注意:课题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报告、数据库、软件、专著等研究成果应标注“首都护理学研究专项课题(基金号)”。
六、申报程序与格式:
1、主报者(甲方)填写“首都护理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经双方签字后,递交所在学院/医院科研处(办),学院/医院科研处要根据本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和指南范围进行初筛,符合要求的报送校科技处评审。
2、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要求打印一式五份,A4 规格,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3、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前须对申请书认真审查,并按照下列格式填报申报一览表 , 申报清单的电子版发送给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纸质清单须加盖学院公章或医院科研处处章。
七、学校科技处接收各学院/医院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9月28日。申请人报送申请书的截止时间见各单位的具体通知。校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联系人:李依林 83911099 liyilin@ccmu.edu.cn
附件1:《2017年度首都护理学研究专项申请指南》
附件2:《首都护理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附件3:《首都护理学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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