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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2016年度项目指南



一、设立宗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自2016年至2020年共同设立第三期联合基金(以下简称NSFC-广东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吸引和凝聚全国各地优秀科学家,重点解决广东省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科技战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带动广东省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升在广东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NSFC-广东联合基金重点围绕人口与健康、农业、先进材料与智能精密制造、智能信息处理与新一代通信、资源与环境、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与关键技术问题,每年选择不超过3个领域组织实施。2016年度选择先进材料与智能精密制造、人口与健康和管理科学3个领域组织实施。

  二、实施原则

  NSFC-广东联合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2016年度资助计划、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2016年度NSFC-广东联合基金拟通过“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予以支持。其中“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集成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400万元/项。

  (一)集成项目。(略)  
   
(二)重点支持项目。

  资助领域一:(略)  
    资助领域二:人口与健康领域(本领域申请代码
1选择L02)。

  1. 重大疾病与精准医学。

  针对与细胞异常增殖、炎症、代谢异常等重要病理过程相关的几类重大疾病,开展乳腺癌、食管癌等肿瘤的异质性、脓毒症的信号调控、代谢性疾病血管病变基础及眼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免疫失调机制研究,为重大疾病的精准医疗奠定基础。主要研究方向:

  (1) 食管癌、乳腺癌的异质性与个体化治疗(申请代码2选择H16的下属代码);

  (2) 代谢性疾病血管病变的机制与靶向调控(申请代码2选择H07的下属代码);

  (3) 眼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免疫失调机制与靶向治疗(申请代码2选择H12的下属代码);

  (4) 脓毒症的信号调控机制及个体化治疗(申请代码2选择H15的下属代码)。

  2.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针对威胁人体健康的重大疾病,开展干细胞在组织稳定维持、损伤修复与再生重建中的作用机制研究,为利用再生医学手段治疗重大疾病奠定基础。主要研究方向:

  (1) 干细胞治疗炎症性疾病的作用机制(申请代码2选择H10的下属代码);

  (2) 内源干细胞在组织修复再生中的作用机制(申请代码2选择H18的下属代码);

  (3) 多能干细胞分化为T细胞及NK细胞等免疫细胞及其机制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H10的下属代码)。

  资助领域三:(略)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本联合基金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NSFC-广东联合基金项目。上一年度获得本联合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联合基金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6年6月6日至13日16时。

  2. 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广东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和申请代码2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3个。

  (4) 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7)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8) 本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成果,应注明“NSFC-广东联合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 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6年6月13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 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 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 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

  4. 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5. 联合资助双方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 编:100085

  联系人:雷蓉 王岩

  电 话:010-62328484,62327015

  电子邮件:leirong@nsfc.gov.cn

       wangyan@nsfc.gov.cn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

邮 编:510033

联系人:钟自然

电 话:020-83163335,83163835

电子邮件:duanyizhu@gdte.cn

各单位如有申报意向,请务必于2016年6月6日前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申报清单。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侯洁  Tel:83911758   Email:
houjie@cc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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