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都医科大学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
本科插班生(含第二学历)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和学位
专业名称、学制
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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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设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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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学制五年
医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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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神经生物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形态学实验、医学生物学实验、医学机能学实验、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实验、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与技巧、循证医学等;英语、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化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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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专业
本科学制五年
医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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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专业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人体形态学实验、医学机能学实验、医学生物学实验、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实验、诊断学、外科学、内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生物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预防口腔医学、口腔正畸学等;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与技巧等;英语、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化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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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专业
本科学制五年
医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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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专业主要课程:
中医基础理论、医古文、英语、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经选读、伤寒论选读、金匮要略选读、温病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人体形态学实验、检体诊断学、实验诊断学、西医内科学、西医外科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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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生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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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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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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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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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侨本科插班生(含第二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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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中医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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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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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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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首都医科大学学校管理制度;
2、本科插班生(含第二学历):25岁以下,原则上理、工、农、医专业,大学本科在读或已经取得大专(含)以上毕业证书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
3、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日期:4月1日至6月1日
2、报名咨询电话:86-10-83911199,传真:86-10-83911189
3、报名地点:首都医科大学海外学生事务办公室(行政楼1129室)
4、 报名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费用:
l 毕业证书、成绩单影印本公证件
l 近6个月内的身体健康证明书(附肝功能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化验单,有慢性病或遗传病家族史者需主动说明)
l 个人身份证影印件(台湾学生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学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华侨学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
l 当地警察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l 首都医科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入学报名表》报名费
五、录取和报到
1、本科插班生(含第二学历):首都医科大学海外学生事务办公室按入学条件择优录取;7月底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2、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者,即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考核、培养与学籍管理
1、插班生(含第二学历)的培养、考核标准与内地生同等要求,需完成其所在专业教学计划,并遵守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
2、插班生(含第二学历)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遵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者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要求只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七、学习、生活费用
费 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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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金额(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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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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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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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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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照★中的地址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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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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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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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报到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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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宿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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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元/床/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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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间(双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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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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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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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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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学生住宿在首都医科大学国际学院学生公寓;
2、以上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请报到前办理好银行开户手续。
★报名费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首都医科大学
帐 号:02000019090882099—13
开户银行:中国北京工商银行广安门分理处
款项来源:港澳台侨本科插班生(含第二学历)报名费(注明:学生姓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海外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9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83911199
传真:010-83911189
E-mail: guohechu@ccmu.edu.cn
邮政编码:10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