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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毒理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016年开放课题指南



 

  一、开放课题招标指南
  环境毒理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依托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而建立。目前实验室以典型环境污染物(POPsPMPAH和有毒金属等)为研究对象,开展较为系统的生物监测及暴露评价、有害生物效应研究、毒作用机制探讨和毒理学安全评价以及相关卫生标准制订工作。已经形成了三个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即:典型环境污染物生物监测及暴露评价、有害生物效应及毒作用机制研究、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及管理。

  为充分发挥本实验室的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中心作用,促进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本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每年进行公开招标。2016年度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方向经学术委员会专家审议,确定以下研究方向作为本实验开放课题的优先资助内容:

  1、颗粒物暴露与暴露生物标志研究 ;

  2、颗粒物与污染物联合毒性研究;

  3、典型环境污染物及代谢产物生物监测方法;

  4、纳米颗粒远期效应研究;

  二、开放课题申请人的要求
  1、 申请人须为本实验室编制以外的科技人员,并且已经在所申请的研究方向上有一定的工作积累。

  2、申请人应该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主持人,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4、申请人能保证开放课题研究所需要的时间投入,并有一定的时间到重点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5、申请人须承诺在承担开放课题中形成的成果(专著、论文或其它科技学术作品等)标注环境毒理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说明,同时履行与重点实验室及其所在单位共同达成的有关知识产权关系协议。

  三、开放课题经费管理及要求
  12016年本实验室拟资助2-3项开放性课题,平均每项课题不超过3万元,课题的研究周期为2年,起止年月为20165月至20185月。

  2、本实验室负责开放研究课题的申报受理、课题管理以及成果建档管理,并为开放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3、学校科技处负责审批经过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定的课题立项计划,监督指导课题立项和管理工作,统一安排并协调落实开放课题研究经费。

  4、开放研究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领导课题组成员完成目标任务,接受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及重点实验室的监督和检查,处理与课题相关的事务。

  5、开放课题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研究工作所需的实验材料费、论文发表、资料费、复印费等科研业务费,一般不用于增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与劳务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北京市及学校的财务规定。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改经审定的经费计划;确需更改的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除另行说明外,不得自行加页。所有材料要求A4纸打印。于2016125日前提交到本实验室。

  实验室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阶平楼231

  邮编:100069

  联系人:李艳博

  联系电话:83911776

  Emailybli@ccmu.edu.cn

  环境毒理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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