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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首都医科大学各学院/医院: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受理期接收的项目申请类别:

  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须采用本人的ISIS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医院科研项目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预计1月20日前后可在网上查阅)、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以上资料均可在基金委网页查阅(http://www.nsfc.gov.cn)。

  2. 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 申请人和参与人必须在ISIS系统中确保使用唯一的身份证件号,即:拥有中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有效护照号。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申请人自行负责判别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是否存在“超项”情况。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当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时,ISIS系统将自动判别“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是否存在超项”。如果存在超项,申请书将无法提交进入ISIS系统数据库,同时ISIS系统将提出警示。基金委和学校不再提供其他形式的“查超项”服务。

  限项新政策:优青申请时不限项;直接费用小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受高级职称申请和项目总数3项的限制;

  5.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6. 请认真阅读“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申请人是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直接负责人,申请人须确保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支撑材料符合事实,真实有效,无错误、无虚假,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学院/医院对申请书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审查职责。

  提醒:ISIS系统将提交后的申请书正文部分和数据库中已有的(包括当年申请的和往年申请获批和未获批的)各学部、各类项目申请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相似性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审专家。

  四、申请书的提交:

  7.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申请修改与撤回事项请与学院/医院科研项目管理人员联系。

  8. 申请人应在各学院/医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书的提交。校科技处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申请书替换。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 纸质版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

  2) 证明信、推荐信、导师同意函、承诺函、伦理审查表、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一份;

  3) 单张签字盖章页一份;

  4) 签字的《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一份(由所在学院/医院科技处保存)。

  提醒: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在申请书中的签名应采用楷体(能够清晰辨认),并保证签名和打印的姓名一致。

五、校本部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如涉及伦理问题,请于3月2日前通过学院向校科技处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材料》(请进入
常用下载区下载填写),申请人需报送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及相应电子版材料。3月3日后没有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材料》的项目不再接收伦理审查,如果实验样本来源于医院,请同时提交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

  六、申请书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和合作单位盖章时间:

  我校已经在ISIS系统中设置了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网上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日16:00;其他项目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6:00。

  学校集中办理合作单位盖章的时间:3月3日——3月17日。请需要办理合作单位盖章的老师持学院/医院开具的“合作单位盖章函”到校科技处(新行政楼926房间)办理盖章手续。

校科技处联系人:

相关政策问题:侯  洁  83911758;邵雪梅 83911069

重点等项目申报辅导:陈冉  83911898
合作单位盖章:李依林 83911099
电子版问题:王晶 83911100 ;马子寅 83911936

经费预算问题:马子寅 83911936;
伦理相关问题:安魁  83916535

申请修改与撤回事项请与学院/医院科研项目管理人员联系。

                                                                                                                           科技处
                                                                           2016年1月14日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号前后网上查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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