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聘
首都医科大学校医院(补充)招聘公告(2015年9月21日更新)



 

    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学校建校于1960年,经过五十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以医学学科为基础的医学多科性大学。学校现设有10所学院和1所研究院,19所临床医学院暨附属医院,11所教学医院以及37个临床专科学院(学系)。学校学科力量雄厚,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5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邮编100069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2012]247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校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名称:专业技术岗位

    2、招聘人数:1

    3、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

    4、所学专业: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5、户籍要求:2015年应届毕业生限北京生源;或社会在职人员需北京城镇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6、其他:有从事慢病管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履职经历;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者优先

  7、联系人:忻老师联系电话:83911737     邮箱:xinping@ccmu.edu.cn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直接与校医院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2、资格审查

  校医院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考核与体检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委员会组织统一考核,填写《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委员会综合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体检、心理测试。

  4、学校审议与公示

  人事处综合考核及体检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服务期限

  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方可调动或自费留学。其中: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其他各类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均为五年(含试用期),调入人员服务期五年至十年。学校派出学习、工作者另议。

  2、聘用人员待遇

拟接收到校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直接与校医院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具体应聘岗位,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不受理纸质简历。

  个人简历请同时抄送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zhaopin@ccmu.edu.cn)。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25日(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首都医科大学

                                     2015917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首都医科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013688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