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院科研处(办):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的北京市教委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简称“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围绕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
项目须联合中央在京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申报。并积极发挥项目对于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的贡献。
项目申请同时应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但不用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的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B类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申报。
(一)申请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以及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有足够时间保障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2.B类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须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管理规定及解读见附件2)。
3.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面上、社科重点、社科面上)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时间安排
1.阶段一:网上填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申报于6月29日正式运行,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开立项管理菜单下的申请书管理,点击“申请B类项目”按钮,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提交依托单位审核。个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16:00,此后市基金委将关闭申报通道。为避免提交截止日前出现系统故障或网络拥堵而影响申报,建议申请人提前3-5天提交申请书。
关于申报系统账号及完善系统信息的说明:
校本部人员:以往使用过北自然申报系统的申请人,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在线申报,不用重新申请,如果忘记密码,可以向科技处管理人员提出恢复初始密码;未申请过北自然项目的申请人请将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报所在学院科研办公室,科研办公室汇总后,于7月1日—7月10日期间报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7月10日后不再受理。科技处将申请人信息生成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返回各学院。
医院人员:医院科研人员如想申报北京市教委2016年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其所在医院科研办需将其“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的账户转出至“首都医科大学”,学校接收后方可进行申报。如申请人无账户,由其所在医院新建账户后转出。账户转出后请与学校科技处联系。
申请人在首次登录系统时,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建议修改登录密码(用户名不可更改),使用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检查、修改、打印、提交申请书。有申请经历的申请人进入系统后,应首先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对个人信息有变化的部分(特别是手机号和邮箱)进行更新;项目申请期间及获得资助后,基金办公室将以申请人注册的信息与申请人联系。
申请书填报过程出现格式和保存等系统问题的,请拨打北自然技术支持电话。
2.阶段二:依托单位审核、网上提交
8月10日至8月14日12:00,学校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学校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系统中申请书状态。
8月11日8:00至8月14日16:00,学校通过系统统一提交审核后的本单位电子申请书。
3.阶段三:打印、上报纸质申请书
8月15日至8月18日,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纸质申请书应为网上生成打印。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纸质申请书,否则将出现版本号不符等问题。
8月19日(周三)9:00-16:00,校科技处接收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交至学校第一教学楼926室,逾期不予受理。报材料应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申报,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另请项目申请人自行保留申请书复印件备用。
三、研究期限及资助强度:
研究期限: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为三年,项目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资助强度:每项50万元
四 、其他事项
申请人注意事项: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及相关要求,按照所在单位要求完成申报。请申请人核查项目组成员(包括学生)是否超项。由于学校无法查询医院人员超项情况,请医院人员通过所在单位申报系统查询。提交的申请书具备“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合作单位名称应与所盖公章一致,项目组成员签字正确无误(由于申报处于各高校放暑假期间,请申请人提前联系好签字及合作单位盖章相关事宜)。
各学院/医院负责事项:填写各类项目的学术委员会意见,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审核申请书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字、合作单位盖章,申请书的收集上报等。
申请书中的依托单位审查意见:单位负责人及单位公章由校科技处统一办理。
五、其他说明
(一)请各单位按照立项程序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对申请人加强指导,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B类项目纳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申请顺利提交,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申请人严格按照各个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项目评审结束后,项目评审意见将通过网络化工作平台反馈项目申请人。
(三)依托单位及申请人需注意以下问题
为避免申请人因非学术性失误而失去评审机会,请各单位及申请人注意,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1.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⑴ 申请书无原件或无纸质申请书;
⑵ 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未在相应栏目中签字或签章;
⑶ 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⑷ 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⑸ 合作单位未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公章;
⑹ 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⑺ 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
⑻ 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⑼ 未按要求提供推荐信、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承诺函等);
2.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3.不符合申请人管理规定的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http://www.usrn.edu.cn(首都高校科研网)下载。
校科技处联系人:李依林 83911099 liyilin@ccmu.edu.cn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58858680 58858689
附件:
1.B类项目评审流程图
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及解读
首医科技处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