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提高全科医学队伍的科研水平,培育全科医学学术人才,更好地为北京地区乃至全国全科医学事业建设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由北京市教委和首都医科大学共同设立“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为“全科专项”)基金。该专项基金的建设周期为3年,每年计划投入经费60万元。
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的通知》(京教函[2014]338号)精神,现将2015年全科专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2015年度“全科专项”课题类别
重点课题5项,每项5万元;面上课题15项,每项2万元;青年项目5项,每项1万元。其中,面向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标面上课题3项,青年课题1项。
二、“全科专项”支持范围
本“全科专项”资助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全科医学教学体系内所有教师(医师);北京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科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可作为合作方与首都医科大学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
三、申报人须按照《2015年度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基金申请指南》中申报内容向来确定选题。
四、对申请人的要求:
申请人须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科研思路清晰,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可考核、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科学、可行,并可望取得较好社会及经济效益。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从事全科医学临床、教学一线,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医生和教师;
2、重点课题的主申请人须为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教学体系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面上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优先资助;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
3、课题主申报人、合作方申报人只限申报或主持该研究专项课题限1项,原来主持该类课题目前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五、经费支持范围、研究周期和课题管理:
1、课题经费支付课题研究的以下7方面:数据采集费,资料印刷费、图书购置与论文版面费,研究生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实验材料费,检测化验费。
2、研究周期为2年,起始日期为2015年5月1日。
3、在中/终期检查时,要求课题主持人递交总结报告;如果课题有合作方,则要求合作方在申报书中有明确、具体的研究内容和成果形式,主申报方和合作方在中期/终末期分别提交总结报告。请注意:课题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报告、数据库、开发的软件、文件资料、专著等研究成果应标注“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课题(基金号)”。
六、申报程序与格式:
1、课题申请人填写“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如果有合作方,须经合作方签字后,递交至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后称“专项管理委员会”;挂靠在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全科医学办公室)。专项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和指南范围组织专家对课题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科研处备案。
2、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要求打印一式五份, A4 规格,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3、申报人所在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前须对申请书认真审查,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2015年度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 汇总的电子版及申请书电子版发送给专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纸质版汇总表及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医院科研处公章。
七、申请书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3月15日。专项管理委员会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联系人:徐德颖 83911617
电子邮箱: qkzx2014@sina.com
邮寄地址:北京丰台区右安门西头条10号,阶平楼414房间;邮政编码100069.
附件1:《2015年度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申请指南》
附件2:《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附件3:《2015年度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首都全科医学研究专项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