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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2015年科技发展计划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医院科研处(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申报项目控制数额已下达我校,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自由申报,不限名额;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和社科计划面上项目按照学校科技处分配的申报名额由各学院/医院遴选、推荐申报项目。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申报科研计划科技类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围绕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重点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B 类)要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面上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中青年学术骨干开展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一般不支持跨校联合申请。

社科类项目要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决策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申请人学风端正,信誉良好,承担的在研项目能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应结题的项目已按期完成并通过验收。承担各类项目应结题而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北京市教委各类项目。

申请项目必须符合本科学研究计划的资助范围和有关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真实,手续完备。如申请材料弄虚作假,则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申请。已获资助的,同时追回资助经费。

    不得将已经获批或本年度已经申报的研究内容申报本项目。

 

二、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申报。

(一)申请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以及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有足够时间保障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2. 有关限项的规定依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附件2)执行,具体限项条件如下:

市基金项目是指市自然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联合资助项目等(含市教委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

1 本年度申请人只能申请1 项市基金项目,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研人员,本年度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数合计为1 项。

2) 主持或参与在研的市基金项目合计达2 项(含)的科技人员不能申请和参与申请本年度市基金项目;主持在研的市基金项目、市科委科技计划课题合计达2 项(含)以上的科技人员不能申请和参与申请本年度市基金项目。主持在研市基金项目、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只有1 项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年度只能参与申请1 项市基金项目。

3) 连续两个年度申请市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申请市基金项目1 年。

4) 主持在研市教委科技计划及人文社科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面上、社科重点、社科面上)本年度不能主持申请市教委重点项目。

说明:在研的市基金项目、市教委科技计划及人文社科计划各类项目以及市科委科技计划课题是指331日前尚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以上所述“市基金项目”均包含市教委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

3.女性申请人196311日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19581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时间安排

阶段一:网上填报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进行申报,校本部人员可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附属医院人员及无账号人员需与学校科技处联系新建账号(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83911099。登陆后选择“立项管理”-“申请书管理”-“申请B类项目”,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提交依托单位审核。个人网上填报提交的截止时间为5 1616:00,过期将不能提交,申报无效。

阶段二:学校科技处审核、网上提交

517日至522日,学校通过系统统一提交审核后的本单位电子申请书。

阶段三:打印纸质申请书

申请人在524日后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纸质申请书应为网上生成打印。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纸质申请书,否则将出现版本号不符等问题。合作单位盖章页可提前打印盖章。

阶段四:纸质申报材料上报

校科技处接收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528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申请书原件一式5份,同时报送《科技计划申请重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7纸版一式1份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申报材料由各学院/医院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申报。

另请申请人留存至少一份申请书原件或复印件,通过通讯评审的项目需再次提交6 份申报书复印件用于会议评审。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一)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 女性申请人196311日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195811日以后出生。

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面上、社科重点、社科面上)或北京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本项目。

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二)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接收时间为527日,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应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申报,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

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单位请提交《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附件3)及《社科计划重点项目评审意见表(活页)》(附件4)均一式11份,其中5份申报书原件,并同时报送《社科计划申请重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7一式1 份,加盖公章),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四、面上项目申报要求

(一)科技计划面上项目和社科计划面上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二)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并任讲师2年以上。女性申请人196311日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195811日以后出生。兼职科技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2、 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

3、由于指标有限,要求各单位优先考虑后备人才申报面上项目。45周岁以上,有在研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建议申报面上项目。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安排

1.《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申请书》(附件5)和《社科计划面上项目申请书》(附件6)各一式4份,均为原件;

2.本单位的《科技计划申请面上项目汇总表》和《社科计划申请面上项目汇总表》(见附件7各一式1 份,并加盖公章),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

3.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5 2217:00,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申报,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

五、研究期限及资助强度:

研究期限:科技计划和社科计划项目每年评选一次,研究年限为三年,2015年度科研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51-201712月。

资助强度: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每项50万元;科技计划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计划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每项5万元。

 

六 、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规划组织科技人员申报,上报项目须通过院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遴选排序,并在院内进行公示,最后按照各学院分配名额将申报书和《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7)报送学校科技处。纸质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医院科研办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各学院/医院负责事项:填写各类项目的学术委员会意见,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审核申请书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字、合作单位盖章,申请书及汇总表的收集上报等。

依托单位审查意见:单位负责人及单位公章由校科技处统一办理。

 

联系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联系人:李依林  83911099   liyilin@ccmu.edu.cn

       社科计划项目申报联系人:王晶    83911100   wangjing@ccmu.edu.cn

附件1:《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

附件3:《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

附件4:《北京市教委社科重点项目评审活页》

附件5: 《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申请书》

附件6: 《社科计划面上项目申请书》

附件7:《项目申请汇总表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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